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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 1996年,湖北劲牌公司开发出了小方瓶中国劲酒,同时将 方酒瓶容器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小方瓶劲酒上市后,当年销 售额达到4000万元,此后每年保持着30%以上的增长幅度。 “小方瓶”迅速畅销的同时,也成了国内许多企业眼中的“唐僧肉”。 案例 一些酒企不仅在酒瓶外观上与“方酒瓶”一模一样,而且商品名称与“中国劲酒”几乎一致,例如,中国动酒、中国勤 酒、中国轻酒、中国功酒等。劲牌公司曾统计,2001年,单是 使用小方瓶生产“药酒”“保健酒”的厂家就有188家,这些厂家大部分是作坊式小企业,其产品质量缺乏保证,但无情地瓜分了中国劲酒的市场份额,让劲牌公司蒙受巨大损失。自2001年起,劲牌公司多次请工商部门打假,先后向法院提起诉 讼13起,但胜诉后总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后来,他们发现这样下去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200多家侵权单位,如果这样一家家去打官司再申请执行,永无尽头,公司将付出巨大的代价。 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呢?通过一段时间虽胜犹败的维权实践,基于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和行政并行的“双 轨制”的认识,劲牌公司清醒地认识到,在中国消费市场上单兵作战式的维权,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只有通过国家、省、市 行政部门联合执法,才能快速地、全面地解决侵权问题。因此, 劲牌公司大胆地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跨地区联合行政执法的请求。 2004年7月中旬,劲牌公司邀请湖北、黄石两级知识产权部门管理人员一同到江西、湖南等地销售市场进行暗访。通过抽查,最后确定对11个省、市、自治区涉嫌侵权的24家企业 提出维权执法请求。7月23日,根据劲牌公司的申请和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黄石组织召开了史无前例的跨地区联合执法研讨会。会上,劲牌公司对北京、吉林、四川、江西等11个省 市区的24家涉嫌严重侵权行为的厂家提出了专利侵权纠纷调处请求。截至2004年年底,通过各地专利部门的细致调解和一年多的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涉及11个省、市、自治区的24起案件全部调处结案。 这一行动给劲牌公司带来的效益非常明显:2004年,该公司小方瓶劲酒销售额达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2005年, 销售额更是达8亿元以上,创造了年销数亿瓶的奇迹,小方瓶成了劲牌的代表标签。 经历这次跨地区联合行政执法后,劲牌公司坚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以每年销售利润的3%投入知识产权的建设与维护,并将这项费用纳入企业成本预算,将知识产权保护贯穿 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设计的全过程,融入企业研发、生产、营销等活动,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密切配合。 启示 一只小方瓶,何以劳得劲牌公司兴师动众,在漫漫维权路 上走得风雨兼程呢?本案告诉我们,企业不仅要拥有自身的核心产品,而且要具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能力,主动维权、善于维权。劲牌公司的维权之路给遭遇群体性、反复性侵权的企业带来诸多启示; 一是利用好我国专利行政保护手段。专利行政保护手段相对司法保护来说,具有快捷、成本低、程序简单等优点,尤其在遏制群体性侵权案件方面效果明显。 二是利用 好跨区域专利行政执法的协同与合作机制。专利侵权行为“跨地域”趋势越来越明显,及时发现侵权,收集必要证据,通过国家、省、市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可以快速地、全面地解决侵权问题。 三是树立大保护理念。知识产权保护不局限在专利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更要和工商、质监、版权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协作,包括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建立知识产权大保护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