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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择校,光靠发通知恐怕不够时间:2014-05-08 教育部日前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19个大城市尽快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到2015年,19个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这是教育部在年初下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再次就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做出规定,重在解决择校矛盾比较突出地区的问题,也给其他地区推进该项工作积累经验。但诸多迹象表明,此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治理,可能难以真正落地。 此次试点的19个大城市,不少都有一批办得不错且受追捧的民办学校,这些教学质量突出的学校被认为加剧了择校热。可问题是,举办民办学校,本来就是为学生提供差异化选择,将其纳入就近入学范畴,这涉嫌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该法规定,民办学校有自主招生权,如果政府要求其必须实行就近招生,则必须将其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待,实行相应的补贴,不能既让其用民间资金办学,又限制其办学。 就近入学要求,可能将“择校”演变为“择学区”,也很难避免暗箱操作。一些家庭为让孩子进好学校,会购买学区房;另外,假如“权力择校”得不到限制,就算对外公开全部就近入学,“条子生”也早已安排好,如此一来,择校的暗流依旧涌动。何况,还有10%的初中及10%的初中生源尚未纳入相关规定,这岂非为择校留了后路? 真正合理的义务教育格局是,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且不为教育质量、条件择校,而为特色择校。做到这一点,政府就有必要转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加大公办教育的投入,整体提高公办教育的质量,同时给所有学校办学自主权,如果政府保障的90%公办学校质量均衡,且与民办学校无办学质量差异,10%的民办学校只是为学生提供差异化选择服务,那么,这既保障了学生的择校权利、学校的自主招生权,也缓解了择校热。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相关部门一方面约束自己的权力,另一方面尊重学校和受教育者的权利。所谓约束自身的权力,就是严格禁止“权力择校”,包括公开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过程,公示公职人员子女的求学情况,同时对教育资源配置实行科学决策,避免行政单方面主导;所谓尊重学校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则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在保障适龄学生能就近免试入学的基础上,扩大受教育者选择特色教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