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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刚性法律呵护少年柔软心灵

时间:2025-01-17     【转载】   来自:中国教育期刊网

当今社会,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普遍性难题。不仅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与青少年群体也是如影随形。中国麻醉药品协会精神卫生分会等机构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精神心理健康》蓝皮书显示,我国心理健康问题呈低龄化发展趋势。高中生抑郁检出率为40%,初中生抑郁检出率为30%,小学生抑郁检出率为10%。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与共青团中央国际联络部共同发布的《中国青年发展报告》显示,我国17岁以下儿童青少年约有3000万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彰显了国家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高度重视。

从学校层面看,心理健康问题在预防、发现、诊治以及健康促进工作的保障等方面都面临诸多挑战,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此前,广州市出台并实施了全国首部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将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提升到法律层面,以法律的刚性力量为少年儿童柔软的心灵构筑坚实的保护屏障。其中多项举措精准回应真实问题,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

“预防重于治疗,能防患于未然之前,更胜于治乱于已成之后”,预防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意义重大。然而在现实中,心理健康教育却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时而开展、时而搁置。为此,《条例》明确规定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1节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同时要求除学校假期外,心理辅导室每天固定时间开放,每周课外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这些具体且明确的要求画出了法律的“红线”,清晰了工作标准,可操作性强。

 受传统观念和错误认知的影响,从学校到家庭对于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尚未形成普遍、正确的认识,送诊难、就诊难便是突出表现。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况:学生意识到自身心理问题,渴望向心理老师或心理医生寻求帮助,然而家长和监护人却因错误认知对孩子的心理问题未能予以正确对待,甚至进行不当阻拦。对此《条例》也明确,中小学生若发现自己存在心理行为问题且有意愿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给予支持,不得加以阻拦。同时,对于学生存在严重的心理行为问题或疑似有精神障碍的情况,《条例》也详细规定了学校应采取的送诊措施。这些规定清晰界定了家庭和学校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上的责任,有助于及时、准确发现孩子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

休学与复学一直是困扰重度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学生的一大难题。由于担心休学之后无法顺利返回学校,一些家长在孩子需要休学时犹豫不决,甚至采取极端行为,如不愿意让孩子接受专业诊断和建议,擅自减少孩子服药剂量或自行停药,导致孩子病情反复甚至加重。家长关注孩子能否正常上学本无可厚非,但忽视孩子的心理问题,无疑是本末倒置。保障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既能安心休学接受治疗,又能在康复后顺利复学,同样重要。对此,《条例》明确规定学生只要达到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复学标准,学校理应无条件接收。目前,广州已开设儿童青少年“复学门诊”,为学生提供评估、诊断、康复、治疗等一站式服务,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此外,广州此次出台的《条例》在建立健全医院与学校定点联系、定期沟通等方面,同样有着诸多值得借鉴的创新举措,以法律的刚性力量全方位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让他们的梦想在湛蓝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作者单位系山西省泽州县大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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