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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贷:“聚宝盆”下别藏“无底洞”

时间:2016-05-17     作者:余悦 覃佳贝 刘冉【转载】   来自:中国教育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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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校园网贷的不规范发展,冲击了正常的校园秩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骗贷、高利息、校园贷命案”等事件的不断爆出,再次将大学生校园类贷款推向风口浪尖,并引起监管层的关注。教育部与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超前消费 隐患重重

    随着互联网金融不断渗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借贷以其方便快捷的方式,低息诱人的条款,迅速攻占各大高校。加之大学生强烈的新鲜感、求知欲、表现欲,超前消费的观念在大学生人群中日益渗透。“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成为部分大学生乐于接受的消费方式。

    “零首付”“零利息”“最快3分钟到账”,大学校园里到处充斥着各种网络贷款平台的广告,学校道路两旁、食堂、公告栏甚至是厕所,均能看到“无抵押,半小时放款”“月息1%”等带有诱惑字眼的标语。除此之外,网购市场也盯上大学生市场推出的“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等多款分期服务产品,并获得大学生的喜爱。

    而作为高校密集,大学生人数众多的武汉市场,更容易得到借贷者的青睐。尽管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但是大学生群体却拥有高学历、高消费需求、高信用意愿,且对于利率不敏感、法律意识淡薄,并有父母做最后的经济后盾。这些因素使得网络借贷平台纷纷瞄准大学生这一块“大蛋糕”。为了抢占学生客户,借贷公司设定的门槛通常较低。学生的学校、学历和家庭背景是主要审查依据,而对其借贷用途一般不作硬性规定和要求。学生不需要任何担保和资质证明,简单填写个人信息,就能贷款几千甚至几万元。

    面对眼花缭乱的网贷平台,学生往往由于社会经验少、没有理财概念、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很容易陷入“高利贷”陷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学生闫惠童认为,网络借贷为自己带来了便利,是一种很好的消费方式。比起每次跟父母伸手要钱被追问,网贷能够更快更有效地解决自己的需求。也有学生表示,网络借贷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培养自己的消费观念、理财观念,为部分需要创业的同学提供启动资金,至于网络贷款背后的超高利率并没有注意。

    网络贷款“低门槛”的背后,存在冒名借贷和信息泄露的风险,在看似便利的校园贷背后,往往藏着陷阱甚至引发一些社会问题。河南某高校郑德幸以同学名义借贷了数十万元,而其中当事学生很多对借款的事竟毫不知情。郑德幸最终因无力偿还近百万元欠款以及无法承受的巨大精神压力而跳楼自杀,虽然只是个别极端案例,但也暴露出目前校园贷市场存在的一些风险。

    理性消费 避免力所不及

    为了解大学生网络贷款的真实需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报通过发放网络问卷和随机采访调查,共收回了982份有效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84%的大学生表示听过“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网络贷款平台,学生主要通过校园内的商家广告和同学推荐等渠道获取贷款信息。调查中六成多的学生每月生活费在1000-1500元,基本能够满足一个月的生活所用,若月底资金短缺,大多学生选择缩减开支,遇到紧急情况则会考虑问家长要,调查数据中只有5%的学生会考虑网络贷款。

    在借贷学生中,60%的学生选择网络贷款主要是因为网贷申领条件十分简单且速度快,数据显示超过半数学生并不清楚贷款的具体条款和利息,只是盲目地点几个“确定”就成功贷款了。在贷款的学生中有62.2%用于购买数码产品,超过70%的借贷学生表示在借贷后会有还款压力。

    而贷款高利率的背后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网贷平台的催款方式。他们往往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进行催款,迫使借款者拆东墙补西墙,利息越滚越多,越来越难以偿还,最终形成“无底洞”。随着还款期限的临近学生容易产生焦虑和压力,甚至影响学业,学生的家长则被迫成为最后的买单者。

    学校金融学院副教授吕勇斌认为,网络借贷签订的协议从民法上讲属于合同行为。年满18周岁以后签署民事合同,如果是本人真实意志的表达且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是有效地,将受到法律的保护。进行网络借贷的学生需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借贷平台必须对借贷人进行借款金额、偿还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并进行风险提示。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一些校园借贷机构单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经常对此进行模糊处理,监管不严格很容易引发各种问题纠纷。在法律上,高利贷的界定是年利率超过了24%。而现在部分校园贷款的超高利率已变相成为了“高利贷”。面对高额贷款利率下的“无底洞”,大部分学生的个人偿债能力不足。当学生一旦无法偿还,将面临法律追究问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不正规的借贷机构贷款可能还会面临非法形式的追讨。

    多方监督 建立学校监管机制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的消费观。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大力普及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金融、网络安全宣讲活动。同期,4月25日,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供应商分期乐、爱学贷、优分期等联合宣布将发起成立校园信用联盟,并向校园分期行业发出自律公约倡议书。《通知》的发布对野蛮发展的校园贷款以及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起到有效地规范作用。

    面对层出不穷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大学生该如何规避风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陆剑认为:“面对鱼龙混杂的校园贷,学生要量入为出,自行评估偿债能力,形成正确的消费观,远离高利贷,谨防陷入财务陷阱。如若确有资金需要的,应向合法的、正规的、有资质的金融单位借贷。当面对非法借贷纠纷时,要采用正当手段维权。另外,金融监管部门应做好监管、风险防控、金融教育等工作。网贷平台要考查学生的信用记录、收入来源情况、家庭支持力度等因素。大学生则应树立正确的、理性的消费观,不攀比、不盲从,加强理财规划方面的学习。三管齐下,才能保证网贷行业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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