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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两地成国家学前教育实验区

时间:2016-04-14     【转载】   来自:浙江省教育厅   阅读

中国教育期刊网  根据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公布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名单的通知》,全国共有36个地区被确定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海宁市和杭州市江干区成为该省仅有的两个上榜地区。

据了解,去年,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组织专家对全国申报的各地区进行统一评审,优先遴选出基础较好、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条件保障有力的地区作为国家实验区。中央、省将对实验区予以一定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

自2011年以来,海宁市通过深入实施第一轮和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加快建设、优化布局、提升质量,学前教育事业实现优质健康发展。目前,该市学前三年入园率在99%以上,公益性幼儿园幼儿覆盖率达85.1%,等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达96.5%,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教师资格证持有率达98.1%。此外,海宁市12个镇(街道)中已有11个被命名为嘉兴市学前教育先进、示范镇(街道)。2014年12月,海宁市还成为嘉兴首个学前教育示范县(市)。

杭州市江干区于2011年把新开办幼儿园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编制并实施《江干区学前教育设施布点规划(2011—2020)》,把学前教育摆到了与义务教育同等重要的高度,积极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合理、质量一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2年,该区还建立了杭州市第一个区域非编教师信息管理平台,有效推进了民办幼儿园和非编教师管理,同时创新“新教育共同体”办园模式,采用多种策略培育新兴教育品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连片推进。

此次入选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两地主要将承担扩大普惠性资源、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等试点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研究出台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人、财、物条件保障,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为全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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