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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校内托管 还需先理清责任

时间:2016-03-16     作者:周卫军(教师)【转载】   来自:现代教育报   阅读

大多数上班族很难在下午3点左右就把孩子接回家,只好把孩子交给托管班。为此,人大代表建议:放宽小学生“在校时间”。(3月13日《重庆时报》)

点评:教育部严格限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本意是为学生减负”,但无形中却成了给家长增负”。因此,要想早日实现代表们的建议,关键便在该如何厘清政府、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责任问题。

笔者认为,要放宽学生“在校时间”或建立校内托管场所,需要同时达到几个条件:一是要有将在校托管时间定位为素质教育活动时间,而不是学习或作业时间的教育观念;二是学校应当具备给学生提供活动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的条件;三是要有足够的师资力量和管理、服务人员。而要具备这几个条件,便需要政府、学校和家长齐心协力负担起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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