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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要疏堵结合时间:2015-09-03 在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禁补令”后,假期学校集体补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记者在安徽、江西调查发现,“学生一周补课6天”“在职老师变身补习班老师”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漫漫暑期成了学生和老师忙碌的“补课时光”。(据新华社7月19日报道)寒暑假,教师“有偿补课”着实普遍,相关的禁令年年发,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有哪年的寒暑假,学生是轻松的?许多学生的假期是在各种补习班中度过的,而最受“欢迎”的补习班就是老师举办的,收的也多是自己班级里的学生,他们只要发个通知,学生也就来了。不管需要不需要补课,先交钱,免得以后被老师“整治”。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教师“有偿补课”的确需要严惩。 为何一边禁令不断,一边却是教师“有偿补课”不断?从现实来看,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应试教育仍然有市场,学生要提高学习成绩,最好的路径就是补课,这就注定了教师“有偿补课”不会消失,另一方面则是利益所致。现在补课费不低,教师补几节课,一个寒暑假下来,收入甚至会超过自己的工资收入,怎么不使教师动心呢?更重要的是,违规成本极低,只要没有被举报,基本上相安无事。 教师“有偿补课”对于学生来说,没有多少意义,特别是有些教师课堂不说,只在补课时说,这是最可恶的,而有些学生家庭困难,却要为补课付出极大的代价,这也是令人深恶痛绝的。 对于教师“有偿补课”,必须严惩。但现在对于教师“有偿补课”的有效惩罚却很弱,虽然从表面上看,惩罚政策相当严厉。比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可最终有多少教师因为“有偿补课”而被处罚的?与补课的教师总量相比,受到处罚的教师可谓是“凤毛麟角”。 对于教师“有偿补课”,很有必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据了解,德国柏林市在严厉禁止在职教师做家教方面的法律条文非常多。他们认为教师做家教是从事第二职业,这说明该教师对学校的教学不专心。教师从事第二职业都将被开除,并写入该教师的档案。有违规纪录的教师,想再重回这个岗位会非常困难,在职教师通常都不愿拿自己的饭碗冒险。 在新加坡,政府也是严厉禁止教师业余时间做家教的。另据了解,国外对在职老师做家教的管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禁止,一类是通过社会家教中介机构进行规范,可国内对于补课,单靠“禁令”来围堵,显然是治不好的。 对于教师“有偿补课”,除以法治之,对于恶劣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外,还要将学生从补课中解放出来,让他们去享受学习之外更多的乐趣。比如去开放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多举办一些免费培训活动,让学生能够快乐地过好寒暑假,而不是除了补课,别无他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