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有什么不同?

来源: 时代智网 2024-08-24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不能申请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相比,国防专利有如下特殊之处:

 (1) 保护范围窄。国防专利的保护对象仅限于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

 (2) 保密要求较高。在未解密前,国防专利申请在受理、审查、复审、授权、转让、实施、调处纠纷和诉讼的过程中均处于保密状态,社会公众无法得到技术方案信息。

 (3) 申请提交的文件和审查有所不同。申请国防专利需要提供一份说明技术方案涉密情况的密级证明,其他要求与普通专利基本一致。另外,国防专利在进行新颖性审查时,对于国外现有技术的检索仅限于国外出版物。

 (4) 审查和授权机构不同。国防专利申请有的是由国防知识产权局直接受理和审查,有的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的内容,移交国防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经国防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符合《国防专利条例》规定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防专利权。

 (5) 有指定的代理机构。申请人需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国防专利和办理其他国防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防专利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6) 公开程度有限。国防专利在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国防专利的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国防知识产权局将该国防专利的有关事项在《国防专利内部通报》上刊登,但出版的《国防专利内部通报》按机密级文件管理。国防专利的信息出于保密性考虑,仅在指定范围发放或者向有关部门递送 “专利副本”。

 (7) 不用缴纳专利维持费。

 (8) 设有补偿费。国防知识产权局设立国防专利补偿费,在颁发国防专利证书时,或者该专利被首次实施后, 或因保密造成国防专利权人经济损失的,经提出补偿申请,国防专利权人获得补偿费,数额由国防知识产权局确定。属于职务发明的,国防专利权人应当将不少于50%的补偿费发给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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